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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義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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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義偷稅漏稅
公司以個人名義開店偷稅漏稅會坐牢

公司以個人名義開店偷稅漏稅不會坐牢,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漏稅的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徵,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用繳納滯納金、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