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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第三方責任是否屬於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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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第三方責任是否屬於騙保
隱瞞第三方責任是否屬於騙保
隱瞞第三方責任屬於騙保行為。隱瞞第三方責任就牽涉到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投保人在隱瞞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要求理賠,這是違反法律的,保險公司在不知道事實的情況下對投保人進行理賠的賠償款,一旦隱瞞第三方責任的事實揭露,保險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退回賠償款並追究投保人的責任。
一、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保險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的保險制度。
2、客觀要件,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下述五種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構成。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保險金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檔案,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