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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病情屬於醫療過錯責任嗎?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91W)

一、隱瞞病情屬於醫療過錯責任嗎?

隱瞞病情屬於醫療過錯責任嗎?

雖然病人有對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權,但如果病人對病人的情緒會產生不良的影響,甚至有可能加重病情。從根本上說,這種說謊是善意的,並不違背誠信的道德。做為醫生,有時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權,有時要本著職業精神,為病人健康著想而協助家屬對其隱瞞病情。所以,進退兩難,只能有醫生視情選擇,法律不便進行強制干涉、約束。自然,因此情形而追究醫生的責任,不合乎法理!

二、醫生是否有權利向病人隱瞞病情

有權利。當告知病情有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或者導致病情惡化的情況下,可以隱瞞患者,但需要告知直系親屬。

醫生的權利與義務

1、醫生的權利

(1)醫生的診治權:醫生的診治權是法律所賦予的,也是醫生最基本的權利之一。醫生診治權利的獲得,其基本條件是經過正規培訓並經過職業醫師資格考試被認定合格。

(2)醫生的特殊干涉權:醫生在特定情況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權利。

(3)醫生的工作、學習權:為了不斷提高醫生業務水平,保障醫療工作正常進行,醫生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受保護的權利,有接受合理報酬的權利,有獲得進修、考察、深造的權利。

(4)醫生的參與權:醫生有權關心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對預防保健、環境保護、精神衛生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和參與實施。醫生有權參與國家衛生戰略目標、方針、政策的制定,並充分發表意見。

2、醫生的義務

(1)為病人盡職盡責,維護病人的健康,減輕其痛苦:醫生的一切行為都要有利於患者的利益和健康的恢復,不能因各種理由推卸為患者診治的責任。醫生有責任以醫學知識和治療手段,盡最大努力減輕或解除患者的痛苦。

(2)醫生為病人盡義務應該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自覺地履行職責,把它變成自覺的行為。

(3)醫生有解釋、說明病情和醫療保密的義務:醫生有責任向患者說明病情、診治、預後等有關醫療情況。在解釋說明時,既要讓患者瞭解有關情況,又要避免對患者造成心理上的傷害。同時,醫生還有醫療保密的義務。

因此,在進行醫療過程中,對於病人的病情醫生也是可以進行隱瞞的,但是一定要告知病人的家屬。並且醫生也需要遵守相應的義務,才能更好的幫助病人進行治療,大家也要有這方面的瞭解。

醫生的義務時盡職盡責的為病人的健康著想,醫生的行為要有利於患者的利益還有健康的恢復,並且醫生又解釋還有說明病情還有醫療保密的義務,避免對患者的心理造成了心理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