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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司法鑑定誰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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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司法鑑定誰掏錢
指紋和司法鑑定

指紋鑑定是司法鑑定中痕跡鑑定的一種。痕跡鑑定,是指運用痕跡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有關人體、物體形成痕跡的同一性及分離痕跡與原整體相關性等問題進行鑑定。運用槍械學、彈藥學、彈道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槍彈及射擊後的殘留物、殘留物形成的痕跡、自制槍支和彈藥及殺傷力進行鑑定。痕跡是指由於人、動物或者其他物體的運動,在物質性客體上形成的物體的移動、物質增減、形態結構改變等物質性變化。現在痕跡鑑定仍然在各種訴訟活動中廣泛運用,幾乎所有的現場都會涉及痕跡的鑑定問題。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中指紋鑑定運用較多,有些民事案件也可能會申請指紋鑑定。


指紋鑑定對於指紋的提取有一定的要求:一是檢材要紋路清晰;二是樣本最好是當事人親自按手印。


做指紋鑑定,一般是由公檢法機關對外委託,自行委託,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辦理。指紋鑑定不是所有鑑定機構都能做,而是隻有那些有相應資質的機構才能接受指紋鑑定委託。


從上文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司法鑑定一般是在訴訟過程中所做的鑑定,其與一般鑑定並不相同。指紋作為痕跡的一種,一生都不會改變。指紋與司法鑑定常常被聯絡起來,運用於司法實踐中,指紋鑑定對於一些刑事案件的偵辦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