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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只有上半部分可以鑑定嗎

上下兩部分都可以,指紋是指兩枚指紋經常會具有相同的總體特徵,但它們的細節特徵,卻不可能完全相同。指紋紋路並不是連續的、平滑筆直的,而是經常出現中斷、分叉或轉折,這些特徵點提供了指紋唯一性的確認資訊。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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