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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拆遷補償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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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拆遷補償閣樓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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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房屋拆遷補償有哪些規定




    1、房屋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裝置而生的補償等;房屋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2、房屋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裝置除錯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基於房屋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有很多當事人並沒有預估到相關材料證明是件很複雜的事情,臨到限期,匆匆估算企業內的裝置數目,對因拆遷而引起的裝置遷移費、哪些裝置遷移動是損害裝置價值的沒有進行精細的清點核查,而使被拆遷企業、承租企業在安置補償時相當被動。



    房屋如果進行拆遷的話,那麼它的補償費用標準,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按照被拆遷的面積以及公攤的面積來進行計算的,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如果在搬遷的過程當中,它存在著一定的運輸費用,那麼對於這些費用也是需要進行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