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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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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種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只是涉及到了部分財產損害的交通事故,對於這樣的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故產生的原因沒有爭議的話,其實完全可以自行協商處理,不是一定要報警處理的。畢竟報警處理,還是會耽誤當事人的時間,而本身事故也不是很嚴重。另外,針對這類事故,要是報警的話,其實也是可以進行快速處理的。實際怎麼來處理,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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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道路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空間條件,一般應具備以下特徵:

1、道路屬於公權力主體所有或者歸公權力主體使用;

2、道路具有公眾性或者公開性,即應當是供社會一般人使用的;3、具有公用性,道路應當是已經修建設定完成,驗收合格並已經開放供公眾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