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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保全 | 登記儲存區別

法律 閱讀(1.55W)
證據保全 登記儲存區別

審判活動中,證據的完整性影響著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證據不全,不能對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審判活動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證據鏈,而且證據要合法合據,這樣才能解決最後的問題。依照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員調查收集證據時,要遵循一定的程式。證據收集和提供的主體必須具有合法性,這一點非常重要。為確保收集證據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當的方法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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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登記儲存期限

自登記之日算七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4條規定:人民法院進行證據保全,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查封、扣押、拍照、錄音、錄影、複製、鑑定、勘驗、製作筆錄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