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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黃刑事拘留保釋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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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黃刑事拘留保釋要多少錢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為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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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刑事拘留

檢察院刑事拘留流程如下:1.人民檢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應首先審查拘留物件是否符合條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強制措施防止社會危害性發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

2.人民檢察院作出拘留決定後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異地執行拘留,應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配合執行。

3.對犯罪嫌疑人拘留後,人民檢察院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因有礙偵查,不能在24小時內通知的,應當經檢察長批准,並將原因寫明附卷;無法通知的,應當向檢察長報告,並將原因寫明附卷。

4.拘留的變更和解除。變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條件有:

1)被拘留的人超過法定期限,又需要繼續偵查的,可以變更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人民檢察院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羈押超過法定期限,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提出釋放犯罪嫌疑人或者變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應當在3日內審查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