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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設立包括分立 | 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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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設立包括分立 合併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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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分立的方式有哪些

根據《公司法》第184條第1款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方式。所謂吸收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併時,其中一個公司吸納其他公司繼續存在,其他公司隨之消滅;所謂新設合併,是指在公司合併時,原先公司同時歸於消滅,共同聯合創立一個新公司。

公司分立,包括存續分立與解散分立。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離成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繼續存在並設立一個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散為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並設立兩個以上新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