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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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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
姐姐 想問下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是怎樣的
關於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相關情況如下: 一、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二、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時,不論納稅人是否屬於本單位人員,均應按適用稅目稅率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三、扣繳義務人應指定支付應納稅所得的財務會計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同一扣繳義務人的不同部門支付應納稅所得時,應合併計算彙總申報個人所得稅。 四、扣繳義務人應將每月所扣的稅款在次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實施申報,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同時報送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五、扣繳義務人當月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為零的,也應在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進行零申報。 六、駐廈分支機構工作人員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由總機構或分支機構代扣後,向駐廈機構所屬地方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七、對於採用電子申報方式的扣繳義務人,其《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等有關資料如何報送的問題,各基層局可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