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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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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重婚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
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
包括兩種形式:
(1)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
(2)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
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