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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師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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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教師誤工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山東省交通死亡誤工費的標準是什麼

1、死亡賠償金

城鎮居民:

36789元×20年=735780元

60歲以上的每多增一歲減36789元; 75歲以上的36789元×5年=183945元

農村居民:

15118元×20年=302360元

60歲以上的每多增一歲減15118元; 75歲以上的15118×5年=75590元

2、喪葬費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

3、被扶養人生活費

城鎮:

無勞動能力的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

23072元×20年=461440元

60歲以上每多增一歲減23072元; 75歲以上的23072元×5年=115360元

農村:

無勞動能力的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

10342元×20年=206840元

60歲以上每多增一歲減10342元; 75歲以上的10342元×5年=517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