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民事 | 賠償

法律 閱讀(1.56W)
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民事 賠償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對於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商家的處罰措施是什麼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4、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5、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6、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綜上所述,消費者買到不合格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可能遭受人身傷害。消費者要主動維權,和商家協商不成,可以去消協或者工商局投訴,這些部門都是監督產品質量,受理產品質量投訴的部門。工商局可以根據調查的結果對商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