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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等同於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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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等同於合同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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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是否等同於合同?

你好。其實這個問題,收據是否等於合同不重要,因為口頭合同也是合同,並非一定是書面合同。關鍵是你是否應該賠償損失最重要。
1、從您提供的情況來看,你們曾締結過口頭協議,對方也繳納了押金,就是說合同已經成立且對方已經開始履行。
2、如果是因為您生意變動,那麼您確實存在違約。那麼如果對方有損失,你是該賠償損失。
3、接著,這個問題就變成了一個證據審查問題,即對方怎麼證明你們之間存在過協議,如果對方手中沒有任何書面的東西,打官司您也未必會輸。如果有爭議,建議聘請律師應訴。
4、最後回答下您提出的問題,收據具備一定的條件也會等同於合同。依據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一、合同的訂立

第一條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合同欠缺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內容,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第二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但從雙方從事的民事行為能夠推定雙方有訂立合同意願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