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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士地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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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士地轉讓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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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地轉讓合同書怎麼寫

土地承包轉讓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
乙方(承包方):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
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