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遇到強拆該怎麼辦

法律 閱讀(1.75W)
遇到強拆該怎麼辦
遇到強拆該怎麼辦
一、遭遇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的,可以就其違法的行政行為向人民法院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提起行政訴訟,並可以根據因行政機關的強拆行為受到的損害向行政機關申請相應的賠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1、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3、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6、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7、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8、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9、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11、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12、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三、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