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交通事故半責可否認定工傷

法律 閱讀(2.18W)
交通事故半責可否認定工傷
你好我想諮詢下交通事故半責可否認定工傷
職工在交通事故半責可否認定工傷的問題,應作如下理解: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完成工作任務受到傷害的”,無論是不是主要責任,承擔事故的做麼層級的責任都應認定為工傷。   2011年新《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句法條的意思就是說,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只要職工是負次要責任,不是負主要責任,職工就可以認定為工傷,就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那麼,如果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職工負主要責任,能認定為工傷嗎?這是困擾很多職工的一個問題,下面我就來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職工負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此項規定側重的是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職工負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而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傷。無論承擔交通事故的什麼責任,都應認定為工傷。   職工在工作中受傷不追究過錯責任,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所以,職工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無論承擔交通事故的什麼責任,都應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