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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職證明

法律 閱讀(3.04W)
辦理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怎麼開啊?
填寫《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簽字,單位蓋章。離職證明最有效的文書就是《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可以向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索要。人事部門沒有的,可以向人社局的勞動關係科或者失業保險所索要。勞動者擔心用人單位不給辦理的,可以向用人單位說明,是為了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孩子上學、4050就業計劃、陽光工程、轉戶口等都用的到)。用人單位扔不給辦理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另外,拖欠工資的也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