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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造成損失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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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造成損失需要賠償嗎
無因管理造成損失需要賠償嗎
1、無因管理造成的損失需要賠償。
2、在無因管理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也是屬於侵權行為的,既然屬於侵權行為,則侵權人就應當對被侵權人進行賠償。
3、所謂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託,也無法律上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自願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事實行為。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自願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管理人享有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受益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規定,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