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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和哺乳假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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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和哺乳假不一樣
哺乳假有幾個月?不同地區一樣還是不一樣?
 根據我們以前處理哺乳假有幾個月問題的經驗,我們可以從《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來考慮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週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孕婦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