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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孩子應當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 | 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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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孩子應當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怎麼規定
收養孩子應當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怎麼規定
收養孩子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五)收養人還需要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六)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