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資訊變更都需要哪些手續?
一、到房管機關辦理房產證名稱變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
影印件一份; 2、房地產買賣契約一份及影印件一份; 3、房地產買賣申請審批表一份; 4、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賣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影印件一份; 6、買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影印件二份。 如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供委託代理
公證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二、申請減免稅(21個工作日) 經房管機關評定房屋價格後,到地稅局申請減免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減免稅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房產證影印件二份; 3、房地產買賣契約影印件二份; 4、評估表影印件二份; 5、原買賣發票(或合同)影印件二份; 6、買賣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二份。 三、領證(12個工作日) 地稅局開出完稅證明後送海甸房管局,12個工作日後即可到房管局發證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注意事項: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籤。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儘量明確所有
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新增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
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六、交房時的物業登記及相關水、電、有線電視、煤氣等等的過戶及房屋情況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後發現這些問題而產生付費上的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