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要繳納哪些稅費,買賣房產稅費怎麼算,讓本律師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一、
房屋買賣要繳納哪些稅費 (一)買方交納 1、交易
服務稅:按成交價的0。5%徵收 2、契稅:97年10月1日前購買的房屋按交易金額6%徵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購買的按交易金額的3%徵收;(代徵)99年8月1日後購買的按交易金額的1。5%徵收。(代徵) 3、書證費:10元、證; 4、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稅: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5。(代徵) (二)賣方交納 1、
個人所得稅:出售滿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報價的1%徵收,不滿五年的,按申報價與房屋原值的20%徵收; 2、營業稅:滿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營業稅,非普通住宅收差額的5。6%;不滿五年的,全額5。6%; 3、交易服務稅:按成交價的0。5%收取。注:如申報成交價低於市場價的,按評估價計價徵稅費。 (二)房屋所有權贈與登記的:1、契稅:房屋價值的3%(代徵)[97年10月1日前贈與的按6%計徵];2、印花稅:房屋價值的千分之0。5(代徵);3、交易服務費:房屋價值的1%;4、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書證費:10元、證。 (三)
單位房屋買賣的:1、交易服務稅:按成交金額各收取0。5%;2、契稅: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額6%計徵,97年10月1日後按成交金額3%計徵(代收);3、書證費:10元每證; 4、驗證費: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稅:按成交金額千分之0。5(代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