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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輕微傷需要誤工費賠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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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輕微傷需要誤工費賠償否
交通輕微傷需要誤工費賠償否
交通輕微傷,受害人並因此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形下,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導致誤工的,誤工時間可計算至定殘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收入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