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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道路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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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道路交通法
請問江蘇省道路交通法第55條第二款具體內容是什麼?
你需要的江蘇省道路交通法第55條第二款如下: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一)不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的; (二)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三)醉酒駕車的; (四)轉彎時未減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五)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 (六)駕駛加裝動力裝置的自行車、三輪車的。 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其他通行規定的,處以二十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