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程式

法律 閱讀(2.27W)
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程式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怎樣提高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的成功率?

解決醫患糾紛問題,提高醫患糾紛人民調解民的成功率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緩解現場緊張局面
醫患糾紛發生後,儘快緩解糾紛現場的緊張局勢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也只有把現場的局面控制住,才能讓雙方心平氣和地坐到談判桌前,才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二)正面引導
醫患糾紛發生初期,醫調委的調解員要迅速到達現場,做好患方的安撫工作,要通過醫調委的工作,讓群眾知道有專業性的人民調解組織正在介入協調處理,不是沒人管;醫調委做工作的過程,是正面引導患方通過正當、合法途徑反映合理訴求的過程,有利於疏導患方情緒,有利於事態的順利解決;
(三)各部門協調聯動
發生醫患糾紛時,有關職能部門要聞訊而動,根據各自職能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及時處置。衛生主管部門要協調院方積極配合醫調委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公安部門在情況需要時協助院方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