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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制強拆房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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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制強拆房屋怎麼辦

關於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還是非常多的,在實踐中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決徵地拆遷糾紛還是協商確定補償標準,都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所以,瞭解最新政策法規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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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拆房屋怎麼辦

房子被非法強拆當事人有權對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

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併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後,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就是政府強拆房屋怎麼辦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徵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因徵收、徵用有權獲得補償】因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收、徵用致使用益物權消滅或者影響用益物權行使的,用益物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