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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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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處理
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怎麼處理
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不放的,員工依然可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我國法律規定,正式員工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單位是否放人,員工都可以離職。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