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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業如何把合同賬目登記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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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業如何把合同賬目登記臺賬
我國融資租賃業存在的問題

1、對融資租賃理論缺乏深度研究


80年代初開始,我國開始組建融資租賃公司,引入融資租賃方式,實現了融資租賃的從無到有。但在引入這種方式的同時,對融資租賃產生的背景、融資租賃與傳統租賃的異同點、融資租賃的比較優勢和內在運作規律、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的生存環境和空間等問題雖有一些研究和認識,但尚未形成系統的理論。理論研究上的不足和滯後給融資租賃的生存與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比較大的。


2、未形成與融資租賃業發展相適應的法律、法規環境


(1)融資租賃業長期得不到經濟合同法的約束和有效保護。由於原經濟合同法對融資租賃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沒有明確的界定,在處理經濟糾紛中無法可依,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難以維護,特別是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常處於不利的地位,這是形成一部分租金拖欠和難以收回的主要原因。


(2)融資租賃業沒有系統、統一的會計標準。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融資租賃業務的會計標準,可依據的會計準則散見於其他會計制度中,不能準確、系統、全面地反映融資租賃經濟活動的全過程,特別是未能從裝置使用年限、殘值處理、計提折舊和成本入賬方式等角度嚴格區分融資租賃和傳統經營性租賃,未能從會計制度的規定中體現融資租賃業務的特點。這種狀況使人們普遍對融資租賃感到困惑,這是融資租賃業務難以推廣的重要原因,同時也給稅收政策的實施和機構管理部門的業務監管帶來困難。


(3)融資租賃業稅收標準不統一。目前,融資租賃業的稅收政策方面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對該新興行業的稅收優惠措施不夠充分;二是稅基、稅率不統一。兩者均對融資租賃業的良性發展、合理競爭和有效監管帶來不利影響。


3、沒有統一的行業管理部門


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融資租賃業存在多頭管理的局面,中國人民銀行承擔對作為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管理,外經貿部承擔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管理,原國內貿易部承擔對租賃市場的試點工作的管理。雖然有三個政府管理部門參與管理,但至今為止未出臺統一的機構管理辦法。行業管理 上的分散局面帶來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市場準入沒有統一標準。目前,作為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00萬元,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為300萬美元,而一般租賃公司兼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最低註冊資本僅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各種註冊資本金的要求均不能適應融資租賃業務投資大、週期長、現金流量差的特點,使融資租賃公司普遍存在抗風險能力低的弱點。


(2)資金來源和生存空間狹窄。作為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雖然允許吸收部分存款,但其吸收存款的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別是很難吸收到長期資金來源,而且由於是金融機構,銀行不得向其貸款,因而其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發生嚴重不匹配現象,導致短資長用,融資租賃公司容易出現支付困難。因此,這類融資租賃公司普遍存在放棄主業而從事一般借貸業務的傾向。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除股本金外,主要依靠股東借款,其資金來源受到外債管理和股東融資安排的限制,不能根據融資租賃市場的需求情況自主籌措資金,同時,由於存在外匯管制,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開展國內裝置租賃時遇到障礙。一般租賃公司兼營融資租賃業務,以資本金為限,由於其註冊資本少,銀行借款必然受到限制,其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空間更趨狹窄。


4、融資租賃公司經營狀況普遍不佳


由於租賃法規制度不完善,缺乏政策引導和統一的行業管理,以及自身經營管理不善,融資租賃公司普遍存在經營困難。


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租賃公司中的大多數嚴重偏離主業。據非現場檢查指標反映,有11家租賃公司以經營借貸業務為主,租賃資產低於總資產10%的有5家;15家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餘額約為58億元,佔資產總額的29%,而且,自去年以來租賃業務還在萎縮。一些租賃公司不良資產比例高,有一半左右的公司租賃逾期率超過20%,核銷損失後,有的公司可能出現資不抵債。部分租賃公司已出現支付困難。


由於租賃法規的不完善,租賃市場的欠成熟和欠租問題的拖累,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部分股東對中國租賃業信心不足。這種狀況對我國引進外資是十分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