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放棄遺贈後是否還有權繼承財產

法律 閱讀(1.02W)
放棄遺贈後是否還有權繼承財產
財產未分割撤銷放棄繼承權是否合法

1、放棄繼承權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後允許隨意撤銷,在理論上、實踐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一經做出就發生效力,對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許任意變更。但是,放棄繼承權並非絕對的不能撤銷。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繼承人要求撤銷其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應予准許。其條件有二:

(1)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導致該法律行為無效、可撤銷,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認。

(2)撤銷意思表示必須在一定的時限內行使。

2、對於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銷,不以遺產未分割為條件。但無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應在訴訟時效期間撤銷,可撤銷的法律行為應在除斥期間內行使。

3、繼承法的(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依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