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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是否可以放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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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是否可以放棄繼承權?
什麼是放棄遺產繼承權?怎樣可以放棄遺產繼承
放棄遺產繼承權是指繼承權人在繼承開始後到遺產處理前,享有作出放棄自己的繼承地位和應繼份額的意思表示的權利。被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的法律行為,無需徵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認可,均有放棄繼承權的自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放棄繼承有兩種方式:

1、書面方式

這是基本的方式,放棄繼承用書面方式表達,就更顯慎重,而且有利於穩定被放棄的那部分遺產再轉移的法律後果。實踐中,用書面方式放棄繼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到公證機關輸放棄繼承的公證文書;

(2)親自書寫的棄權宣告書;

(3)寫給其他繼承人的有明確的放棄繼承意見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頭方式

如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分別或者同時向其他繼承人口述放棄繼承的意見。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製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