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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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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影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影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影印件一份。


在當事人進行申請賠償強制執行的程式中是比較繁瑣的,當事人應當秉持堅持到底和良好的心態面對。同時在提出申請後還需要一定的時間進行受理,法院通過才能進行訴訟。當然在申請之前當事人也要將基本的材料準備齊全,以免在正式起訴時手忙腳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