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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屬於行政處罰嗎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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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屬於行政處罰嗎怎麼規定的
罰金屬於行政處罰嗎怎麼規定的
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刑的適用物件主要是經濟犯罪和貪利性犯罪。此外,在刑法明確規定對犯罪單位施以雙罰制時,對單位一律使用罰金刑。
罰金有以下五種執行方式:
(1)一次繳納,即要求犯罪人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性繳納完所判罰金的數額。
(2)分期繳納,即要求犯罪人在判決確定的期限以內分期繳納所判罰金的方式。
(3)強制繳納,指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屆滿以後,犯罪人未繳納或未全部繳納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其繳納的方法。
(4)隨時追繳,指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犯罪人,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其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隨時予以追繳的方法。
(5)減免繳納,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使犯罪人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免除其繳納數額的方法。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五十三條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對不繳納罰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其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