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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屬於什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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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屬於什麼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屬於要式行為嗎

行政處罰決定屬於要式行為。以行政行為產生法律效力需不需要特定形式,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要式和非要式。要式行為是指必須具備特定形式才能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如頒佈行政法規必須以國務院令這種特定形式,行政處罰須有行政處罰決定書這種法定刑式。非要式行為指不要求有特定形式,只要表達了意思就能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如口頭通知


要是行為:


綜合起來說就是:如法律規定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採用某種形式,這種民事法律行為就稱為要式民事行為。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必須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為方能成立。凡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的民事行為便是不成立的。


一般來說,法律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行為。


要式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銀行借款合同、工程承包建設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物權法裡的合同基本上屬於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