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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運輸菸草量刑沒有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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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運輸菸草量刑沒有違法所得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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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運輸菸草量刑沒有違法所得的具體內容規定是什麼?

非法經營菸草量刑標準如下情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菸草製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情節嚴重,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萬元;
(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達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0萬元;
(三)曾因非法經營菸草製品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數額達2萬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以上是非法運輸菸草量刑沒有違法所得的具體內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