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申請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證據材料: (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二)《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影印件交給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影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六)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