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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繼承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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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繼承遺囑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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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遺囑房產怎樣繼承,產權如何過戶?

以下是老人遺囑房產怎樣繼承的問題的回答: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權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

遺產繼承的時效限制:

第一,對受遺贈人接受遺產期限作了規制。《繼承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對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法院保護的期限作了規制。《繼承法》第3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