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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醫療糾紛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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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醫療糾紛怎麼解決
請問一下宣城醫療糾紛怎麼解決呢
只支援當事人通過正當途徑解決糾紛。 兩件事情一定要做。一是屍檢。不要顧忌傳統觀念,如果死者有冤屈他也會同意屍檢的。 二是封存病歷。封存病歷的時間很重要,建議在死亡後二十四小時之後馬上要求封存。因為根據《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大部分病歷都允許24小時之內補齊。 建議引入第三方見證病歷封存,譬如說可以申請公證人員見證病歷封存情況,也防止醫院拖延封存病歷。公證人員可以見證你們申請封存的時間和封存完畢的時間。 還有一點很重要,必須要在封存病歷的封皮上註明這是整件病案的全部病歷內容並讓醫院蓋章。如果醫院不肯如此操作,讓公證人員見證你們提出要求封存全部病歷的申請。 以後進入訴訟程式,醫療糾紛案件審理的重點就在於醫療損害鑑定,而鑑定的重點在於鑑定材料,所以封存病歷的重要性就在這裡。以後進入訴訟程式之後就可以要求以封存病歷作為鑑定材料進行鑑定。 做完這兩件事之後,就可以好好準備起訴了。關於宣城醫療糾紛怎麼解決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