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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多收了稅款該怎麼辦 | 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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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多收了稅款該怎麼辦,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稅務機關多收了稅款該怎麼辦,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