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浙江省行政複議聽證規則

法律 閱讀(1.25W)
浙江省行政複議聽證規則
稅務行政複議聽證規則是什麼呢?
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1、行政複議是與行政行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認為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許可權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由複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