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如何確定買賣合同履行地 | 怎麼確定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

法律 閱讀(1.34W)
如何確定買賣合同履行地,怎麼確定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
如何確定買賣合同履行地,怎麼確定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
1.關於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權問題,首先需看雙方合同的約定。如果在買賣合同中有對管轄地進行明確約定的,則以約定的地點為管轄地。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則根據法律規定來確定管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所有合同糾紛的管轄地都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來管轄。
2.這裡比較複雜的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以約定的地點為履行地,如果沒有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舉例來說,如果賣方向買方追款的,則由賣方所在地管轄,因為賣方是接受貨幣的一方,如果是產品質量問題,也是由賣方所在地管轄,因為賣方是有交付合格貨物的義務。如果雙方約定一個地點,一手貨款一手貨物的,則這個地點是履行地。
3.以上是傳統的貨物買賣,如果以資訊網路的方式訂立買賣合同的,買的貨物也是通過網路交付的,則是買受人所在地為履行地,如果其他方式交付的,則收穫地位履行地。
4.    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以資訊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資訊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