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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應如何承擔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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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應如何承擔債權債務
分公司應如何承擔債權債務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其債權債務的承擔主體為總公司。
    首先,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其次,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