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爸爸的朋友問一下合同上蓋電子章有效嗎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
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檔案、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
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一)涉及婚姻、
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
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現階段電子印章是電子簽名技術的一項應用,把電子簽名技術變成了人們習以為常的簽名蓋章方式,比較符合人們傳統的信用習慣與誠信體系,對電子簽名的應用推廣具有一定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