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違章>

上海電子警察違章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違章 閱讀(1.24W)

一、上海電子警察違章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上海電子警察違章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具體違章處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辦理;

2、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交罰款(處罰決定書一旦列印完畢,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超過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

3、打單交完罰款後,把票據保留好。幾日後再網上查詢違法資訊,若違法資訊沒有了,票據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網上還有違法資訊沒消掉,那就拿著交款單子到交警隊的法制科說明情況,經過工作人員確認後,違法資訊將直接刪除。

注意:交警現場給駕駛人開的罰單15日後不繳納會有滯納金,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記錄或駕駛人不在現場貼在車上的罰單都沒有滯納金。

二、交通違章處理程式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處罰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並應當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1)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2)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3)製作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

(4)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5)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即為送達。交通警察應當在二日內將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若是交通管理部門的職員,通過檢視電子眼拍攝的照片,發現某駕駛員的行為違反了交通法律的規定,那麼違章者可能會收到違章簡訊。之後該違章駕駛員需要按照簡訊的提示,處理違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