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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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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拆遷補償標準
永州市城市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專案,按照永州2017年房屋拆遷補貼標準,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上面就是永州市城市拆遷補償標準的有一些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