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電子合同怎麼籤才有效

法律 閱讀(9.38K)
電子合同怎麼籤才有效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電子合同怎麼籤才有效

結合《電子簽名法》與《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有效的電子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資料電文原件,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形式及檔案儲存要求;
2、電子簽名,能夠標識簽署人、簽署時間,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要求;
3、身份經過第三方有效認證,滿足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但是,由於普通個人或企業使用者實現上述條件過程繁瑣且成本高,與電子化簽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因此,普通使用者只需選擇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即可簽署有效的電子合同。這也符合
商務部在《電子合同線上訂立流程規範》的規定:“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中訂立電子合同,才能保證其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 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 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 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 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