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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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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法律規定了部分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以下就是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型別:
(1)借款合同;
(2)租賃合同
(3)保證合同;
(4)建設工程合同;
(5)技術開發、轉讓和許可合同;
(6)物業服務合同等。
2、法律根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