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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私自扣員工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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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私自扣員工錢怎麼辦
用人單位私自扣員工錢怎麼辦
1.公司不能隨便扣員工工資的。但特殊情況下公司是可以代扣工資的,主要包括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存在剋扣的,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護自身的權利。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