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撫養費給多少合適

法律 閱讀(3.33W)
撫養費給多少合適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給多少撫養費比較合適


確定了誰是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主體之後,需要了解的是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即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給多少。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那麼,給付子女撫養費應該給多少呢?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